借新还旧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情况有哪些

作者:阜阳临泉县律师 时间:2024-05-04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关于借新还旧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情况有哪些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对于借新还旧的,如果新债与旧债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个人,且担保人不知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了此种约定的,则担保人不再对新找我承担担保责任;
如果担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约定的,则担保人应当继续对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。
如果新债与旧债的担保人是同一个人的,则担保人同时对新债务和旧债务承担担保责任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六条
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
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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